企業動態
環境保護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國家對環境保護越來越重視.而要做好環境保護的具體工作,就須遵循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律.那就是要充分利用價值規律,要發揮競爭規律的作用,要支持資源的優化配置.
1、組織措施主要是建立環境保護的管理機構和監測體系。
2、經濟手段三廢處理設施、除塵設施、污水處理設施、噪聲防止設施;綠化;放射性保護;環境監測設施;復墾造田等。投資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新建及改擴建項目的工程基建投資;主管部門和企業自籌資金;排污回扣費,即環保補助資金。
3、環保資金來源的政策性措施為保護環境和治理污染,國務院和有關部門制定了《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關于工礦企業治理“三廢”污染開展綜合利用產品利潤捉留辦法的逼知》、《關于環境保護資金渠道的規定的通知》等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保證了環境保護與治理經費有一個重要來源。一些省、市、區也制定了相應的法規,《綱要》強調,要實行強有力的環保措施:
一是落實環境保護責任。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和各部門主要領導是本轄區和本系統環境保護的第一責任人。對環境保護主要任務和指標實行年度目標管理,定期進行考核,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
二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根據生態環境的要求,進行產品和工業區的設計與改造,制訂和實施循環經濟推進計劃,實現環境與經濟的協調發展。
三是加大環境保護投入。各級政府要將環境保護列入本級財政支出的重點內容并逐年增加,加大對流域區域污染防治、環保試點示范及環保監管能力建設的資金投入。
四是加強環境保護監管。建立健全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環境監管體制。健全環境監測、預警和應急體系,防止特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重點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嚴格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清潔生產審核、強制淘汰、限期治理、環境標識和認證制度。
五是提高公眾參與程度。對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重大發展規劃和建設項目,通過聽證會、論證會或公示等形式,充分聽取公眾意見。
六是大力發展環保產業。進一步提高環保裝備技術水平。建立和完善污染治理設施投融資機制,鼓勵各種社會資金投資污染治理設施建設。
七是擴大國際環境合作與交流。積極引進國外資金、先進環保技術與管理經驗。參與國際公約和有關貿易與環境談判,履行相應國際義務,維護國家環境與發展權益
1、組織措施主要是建立環境保護的管理機構和監測體系。
2、經濟手段三廢處理設施、除塵設施、污水處理設施、噪聲防止設施;綠化;放射性保護;環境監測設施;復墾造田等。投資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新建及改擴建項目的工程基建投資;主管部門和企業自籌資金;排污回扣費,即環保補助資金。
3、環保資金來源的政策性措施為保護環境和治理污染,國務院和有關部門制定了《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關于工礦企業治理“三廢”污染開展綜合利用產品利潤捉留辦法的逼知》、《關于環境保護資金渠道的規定的通知》等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保證了環境保護與治理經費有一個重要來源。一些省、市、區也制定了相應的法規,《綱要》強調,要實行強有力的環保措施:
一是落實環境保護責任。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和各部門主要領導是本轄區和本系統環境保護的第一責任人。對環境保護主要任務和指標實行年度目標管理,定期進行考核,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
二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根據生態環境的要求,進行產品和工業區的設計與改造,制訂和實施循環經濟推進計劃,實現環境與經濟的協調發展。
三是加大環境保護投入。各級政府要將環境保護列入本級財政支出的重點內容并逐年增加,加大對流域區域污染防治、環保試點示范及環保監管能力建設的資金投入。
四是加強環境保護監管。建立健全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環境監管體制。健全環境監測、預警和應急體系,防止特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重點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嚴格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清潔生產審核、強制淘汰、限期治理、環境標識和認證制度。
五是提高公眾參與程度。對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重大發展規劃和建設項目,通過聽證會、論證會或公示等形式,充分聽取公眾意見。
六是大力發展環保產業。進一步提高環保裝備技術水平。建立和完善污染治理設施投融資機制,鼓勵各種社會資金投資污染治理設施建設。
七是擴大國際環境合作與交流。積極引進國外資金、先進環保技術與管理經驗。參與國際公約和有關貿易與環境談判,履行相應國際義務,維護國家環境與發展權益
